9月24日至30日,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拘留5人次,执结规避执行“硬骨头”案件11件,执行效果明显,社会反响极好。
周原信用社申请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有4件,均集中在王家村,涉案16名被执行人均规避法院执行。此次行动,陈仓法院执行一庭就从王家村下手,利用大雨天一般人在家的机会,全庭出动,不畏秋风、秋雨,利用夜间及农村吃饭的时间查找各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对抗拒执行的5人予以拘留。被拘留后,其中2人的家属于次日就交清了自己的全部案款,其他3被拘留人的家属也正积极筹款,案件不日可结。另有7案在本次行动中得以执结。这一行动使周原信用社在王家村的30多名不按时还款清息的贷款户闻之受到很大的教育和震慑,迅速自觉还款清息。周原信用社张主任专门来院,对法院的这一执行举措表示感谢。
今年初,陈仓法院为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曾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反规避执行措施,执结了部分规避执行的案件,积到现在的,都是些难度更大的“硬骨头”。这些案件不实际执行到位,将直接影响我院的创建工作。本周以来执行一庭采取这一执行行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规避执行是指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或对生效法律文书负有协助义务的其他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为财产给付设置法律、人为障碍等方式,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以达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规避执行主要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隐瞒、漏报、拒不进行报告财产等形式。这些被执行人常常传唤不到庭,也不接法院的电话,故很难找见其本人。陈仓法院这次执行行动就是针对这一行为采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