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宝霞,女,汉族,生于1972年6月,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8月到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起任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2月至今任办公室主任。参加工作近20年来,该同志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司法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默默奉献,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
一、讲政治,牢固把握正确导向。无论何时何地,该同志都能够保持政治坚定,一贯拥护党的领导和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一切言行举止始终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了做一名合格、忠诚的政法工作者的理想信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学习和生活,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二、讲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深入研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思想观念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使自己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观念不断得到新的提高。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坚持挤时间多读书、读好书,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财会业务方面,她以自己商校所学财会专业知识为起点,通过刻苦自学考取了助理会计师职称。她还通过努力学习进修,先后取得了大专和本科文凭,通过了初任助审员和审判员考试,使自己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工作的需要。被任命为审判员后,她每年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5—10件,办案思路清晰,案情分析准确,适用法律得当,深得审判一线同志赞叹。
三、讲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该同志于1995年10月至2009年3月在区法院从事财务工作。在此十多年期间,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法院财务工作的特点,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草和完善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节约使用办法等,使区法院财务工作实现了精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正是由于她深厚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吃苦耐劳、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区法院财务工作井井有条、有章有据、有声有色,连年被评为财政财务决算先进单位,而寄宝霞同志也多次被评为财会工作先进个人。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囊括了文秘、材料、文印、财务、车辆、档案、会议、卫生、安全等多个方面,是整个单位的枢纽和窗口。2007年7月起任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后,该同志面临从财务岗位向管理岗位的转变,注重以学习指导、促进工作,为迅速转变角色、适应岗位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备能力。她以端正严谨的态度、踏实勤勉的作风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自觉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勇于承担,甘于奉献。在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她始终坚持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在数次捐款活动中尽己所能、慷慨解囊,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展示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爱民情怀。
2008年12月被任命为办公室主任后,她在全面做好办文、办会、办事各项岗位目标任务的同时,大胆创新思路,强化管理意识,修订完善了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综合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积极向领导建言献策,在全院范围内印发了《规章制度汇编》,为实现法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提升各项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审务督察工作制度”,对加强法院审判管理、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她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加大物质保障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优化办公环境、加强文化氛围创建、规范办公秩序和创建精神文明等多方面出主意、想办法、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通过建设停车场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差费标准、加强机关灶管理以及为法官干警办理制服干洗卡等细节性措施,使“从严治院、从优待警”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凝聚了全院人心、激发了工作热情。
四、讲服务,鞠躬尽瘁甘于奉献。作为办公室主任,该同志始终要求办公室成员牢固树立“三个服务”宗旨,一是为审判工作服务,将“为了审判,服务审判,促进审判”作为办公室工作的出发点;二是为领导决策服务,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管理,当好参谋助手;三是为法官干警服务,注重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对待身边的每一位法官干警,她深知同志们执法办案任务的繁重和辛苦,无论公事私事、大事小事,都能“想大家之所想、急大家之所急”。对待当事人,她深知老百姓打官司的艰辛和不易,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不让群众跑二回路”的思想,尽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周到、热情的服务。在她的号召和带领下,区法院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全院各项工作稳步正常运转提供了坚强的后勤服务保障。办公室连年被评为“先进庭室”。
五、讲廉政,严于律己勇作表率。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该同志都十分注重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凡事做到严于律己、勇于表率、清正廉洁。在十多年期间的财务工作岗位上,她时时刻刻坚持“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为人处事原则,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不徇私情,真正做到了公道办事、正派做人,在大家众口同声的一片好评中圆满走过了财务工作生涯。在办公室管理工作岗位上,她时刻以法官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廉政准则》、《人民法院监督工作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和“四条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省,时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为其他干警做好表率。在办公室主管的基础设施、基层法庭办公生活设施采购等重大项目中,她做到多考察、多了解,坚持议案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行实施,同时严格执行招投标(议标)制度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加强对建设资金流向的监管,既增加了建设项目的公开透明度,更减少了决议失误率,为领导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该同志担任区法院办公室主任以来,本人及全庭室干警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该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创先争优、勇创佳绩,用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开拓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为领导决策、干警执法和群众办事提供了优质服务,以卓有成效的业绩推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赢得了组织上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和赞誉。她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岗责先进、优秀党员、财会工作先进个人等,2005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服务能手,2006年被区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