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宝鸡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在陈仓区法院隆重召开。各县(区)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和市中级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广谋、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拴科、市发改委投资科负责同志应邀出席指导会议。陈仓区委副书记、区长苏国宝在会上致辞。会议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张宝荣主持。
会上,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史安学传达了3月24-25日在汉中宁强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回顾,对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生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人民法庭建设责任书。金台区法院、眉县法院院长代表基层法院作了表态发言。市发改委投资科负责同志对法庭建设立项、国债投资的具体标准等方面作了说明,并表示,市发改委将全力以赴,为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大力支持。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广谋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对全市法院开展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这次会议既是一次交流会,通报会,也是一次动员会、鼓劲会,对于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很有必要,非常及时。他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谋求发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他强调,要立足于“快”,着眼于“好”,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政权建设的“基础工程”、社会稳定的“保障工程”、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和服务发展的“重点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使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迈上新台阶。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重大意义。基层法庭是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是联系和贴近人民群众的直接窗口,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高法庭工作水平,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的意义十分重大。二是要认清现状,找准差距,有效改善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不平衡的不利局面。目前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有的法院辖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但完成建设任务的情况较好;而有的法院辖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反而抓法庭建设的力度不大、进度不快、标准不高、成效不明显,与先进法院差距较大;这个问题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促进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三是要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的组织领导。市上已成立了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规格的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法院院长要切实负起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在党委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尽职尽责地抓好这项工作。四是要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确保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按期开工。目前全市法院还未建设的26个人民法庭,必须在今年8月中旬以前全部实现开工建设。他强调,在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四个好”。一是要规划好,坚持立足于社会发展,按照新的标准和目标,适度超前规划。二是要协调好,各县区法院“一把手”要想方设法,加大与党政领导、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抓紧解决好法庭建设中的土地划拨、设施配套、规费减免等问题,确保如期开工建设。三是要管理好,按照工作水平高、责任心强、力度大的选人标准,抽调精兵强将,管理好法庭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招投标、工程质量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确保不出问题。四是要汇报好,各县区法院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这次会议精神,争取将法庭建设这个议题提请县区党委常委会进行研究,引起当地党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争取最大限度的支持。
会议期间,市中级法院组织与会代表,赴陈仓区法院天王人民法庭,对该法庭的建设规划、功能布局和基础设施配置情况进行了参观考察。陈仓区法院院长郑晓阳就近年来该院开展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的做法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