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从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宝鸡市陈仓区法院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增强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发挥审判、执行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在刑事审判中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行政审判中稳妥审好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立案工作中提高政治敏锐性,申诉信访工作畅通群体诉求渠道;执行工作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依法文明执行。在法院内部管理中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细化安保措施,完善庭室安保、监控、门禁、巡防及预警制度,加强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庭审安保措施,制定突发事件防范处置预案,确保法院工作安全有序发展。同时在服务区域经济中进一步加大巡回办案及普法力度,充分发挥该院联络员的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等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1年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陈仓建设,进一步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推进“六区”建设,努力实现陈仓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