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召开全市法院十佳女法官暨“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陈仓区法院刑庭庭长张亚萍同志被授予全市法院十佳女法官暨“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张亚萍同志于1983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陈仓区法院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5年7月任刑事审判庭庭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近年来,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全部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自2008年以来,她团结带领全庭6名法官干警,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79件,审结655件,结案率96.4%;她个人审结刑事案件142件,结案率达98%,其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投诉、缠访。她用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了一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彰显出巾帼法官骄人风采。在她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多次被评为省、市、区先进集体。她本人2002年当选为中共宝鸡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007年当选为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并获得宝鸡市十佳法官提名奖,2010年11月参加全市法院网上执法办案技能竞赛荣获个人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