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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霞诉于连章、宝鸡鑫河运业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作者:陈仓法院 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1-02-21 11:10:53 打印 字号: |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定于2011年2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秋霞诉于连章、宝鸡鑫河运业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付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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