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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制尊严 体现司法权威
陈仓法院:推进裁判文书改革 判决书预着“新装”
作者:陈仓法院 王静 赵恒  发布时间:2011-02-23 10:46:11 打印 字号: | |
判决文书封面样式
  为了提高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推进裁判文书改革,树立法律权威,自2011年3月起,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将为各类判决书加上封面,成为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实行裁判文书封面制的法院。

  判决书封面采用对开型纸张,国际通行A4纸张大小,背景为淡黄色,正面上方为标志法院审判权的法徽图案,图案下方为各类判决书名称,判决书内容则粘贴在内,十分美观大方,体现了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该院规定,需要使用封皮的判决书在送达前,应与封皮粘贴完整,不得分离送达。一般仅送达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其他人员或单位确有需要的,经申请后也可取得。同时,法院对所有加封面判决书均不另行收费。

  据悉,附封面判决书适用于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和行政判决书。附封面的民事、刑事、行政判决书仅限于发给当事人;附封面的刑事判决书限于发给公诉机关、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付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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