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推进裁判文书改革,树立法律权威,自2011年3月起,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将为各类判决书加上封面,成为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实行裁判文书封面制的法院。
判决书封面采用对开型纸张,国际通行A4纸张大小,背景为淡黄色,正面上方为标志法院审判权的法徽图案,图案下方为各类判决书名称,判决书内容则粘贴在内,十分美观大方,体现了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该院规定,需要使用封皮的判决书在送达前,应与封皮粘贴完整,不得分离送达。一般仅送达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其他人员或单位确有需要的,经申请后也可取得。同时,法院对所有加封面判决书均不另行收费。
据悉,附封面判决书适用于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和行政判决书。附封面的民事、刑事、行政判决书仅限于发给当事人;附封面的刑事判决书限于发给公诉机关、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