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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工工贸公司与南宝锰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陈仓法院 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1-01-28 10:06:47 打印 字号: |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定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该院第四法庭(二楼西侧)审理原告宝鸡市金工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宝鸡南宝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付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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