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仓区法院“亮剑”集中执行行动启动后,执行干警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能动作用,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陈仓区法院二十多名执行干警奔赴凤翔县南指挥乡西村,准备依法强制执行王某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鉴于被执行人刘某住所地在凤翔县境内,陈仓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及时请示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凤翔县法院执行局予以配合。接到配合执行命令后,凤翔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带领四名执行干警很快赶到执行现场,积极配合我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家内,依法采取搜查措施,并对部分财产采取了查封,限期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统一指挥中心,肩负着执行行动的部署、指挥与协调。陈仓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统一指挥中心的能动作用,确保了该院在“亮剑”集中执行活动中文明、安全、高效,更保障了集中执行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