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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安全不放松 责任到人敲警钟
陈仓区法院层级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
作者:陈仓区法院 寄宝霞、王晓辉  发布时间:2010-06-03 13:04:47 打印 字号: | |
院领导(前排右)与庭室负责人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保障法院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5月27日,陈仓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层级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书》,要求各部门、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干警,扎实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办案安全责任书》从法院机关安全、业务庭室办案安全、基层人民法庭安全、警用车辆安全四个方面,详细规定了每个庭室、每位干警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该责任书明确规定,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对于因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不负责、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办案安全责任书》的签订,为全院干警再次敲响了办案安全的警钟,使大家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法院办案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更加牢固地树立起办案安全防范意识, 为确保办案安全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发生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的“6•1枪击事件”,向全国各级法院下发了《关于坚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陈仓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在第一时间转发了最高院的紧急通知,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最高院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最高院的通知精神和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各庭室迅速组织人力,开展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保卫大检查,全力以赴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实现办案安全创造有利条件。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晓阳表示,陈仓区法院将严格遵照最高院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安全保卫工作物防、技防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全体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坚决杜绝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办案场所和执法过程的安全,营造出安全和谐、群众满意的执法环境。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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