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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建军与刘全玲离婚纠纷一案
作者:陈仓法院 贾村法庭  发布时间:2010-04-28 14:26:04 打印 字号: |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定于2010年5月20日9时在本院贾村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翟建军与被告刘全玲离婚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付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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