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陈仓区法院被市中院评为“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法院”
作者:陈仓法院 王晓辉  发布时间:2010-04-20 10:02:43 打印 字号: | |
  4月12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在市中院对各县区法院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法院”。

  为体现公平原则,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各县区法院的实际情况,将12个基层法院分为城区、平原县、山区县法院三类进行分别考评,陈仓区法院与金台区法院、渭滨区法院同属城区法院类进行考评。2010年 3月24日,市中院考评工作组在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志宏的带领下,到陈仓区法院对该院2009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在考评过程中,中院考评组从法院管理、队伍建设、审判业务三大块,分五步——听取2009年度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邀请陈仓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单位代表参加测评与全院干警对院党组和全院工作进行民主测评相结合)、个别谈话(考评工作组领导与部分法官干警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综合考核严格进行考评。

  据中院考评组反馈意见认为:陈仓区法院2009年工作成绩卓著,亮点纷呈,社会反响良好。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60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187件,其中刑事案件238件、民事案件1315件、行政案件7件、执行案件627件。总结案率为96.8%,较去年多结160件,增长7.9%;调撤率为68.7%,较去年增长13.7%;上诉案件141件,上诉率为6.4%,较去年下降12%,上诉发还案件5件、改判22件,改判发还率为1.14%;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为76.4%;全年无提起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市法院目标任务,在三个城区法院中名列前茅。宣传调研方面, 2009年陈仓区法院法官干警共撰写各类稿件675篇,其中211篇被《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网》、《西部法制报》等各级媒体采用,调研工作连续5年被省高院评为“调研先进单位”。在参与综合治理方面,建立了重特大案件、敏感案件通报制度,为及时、妥善化解影响全局、影响民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保障。2009年陈仓区法院各项工作受到各级各类奖励达30余项,其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图书馆(室)建设先进单位”和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司法宣传工作在全省法院中被省高院予以表扬;坪头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五好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优秀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2008-2009年度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贾村法庭和张政、马高强两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调解能手。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受到区委表彰。同时,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09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多项奖励也为此次市中院考评取得了加分。经过市中院考评,陈仓区法院最终被评为“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法院”。

  2009年,陈仓区法院全面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实现“五大突破”和全区推进“五个跨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0年,陈仓区法院将以创建“全国模范法院”为契机,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蔺朝霞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   邮编:721300  电话:0917-6233958  传真:0917-6233958 6233977  Email:ccqfy@china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