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宗利,男,现年43岁,陕西北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2005年6月被宝鸡市陈仓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陈仓区人民陪审员。任职以来,袁宗利同志大力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四年来陪审各类案件130多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正确履行人民赋予的人民陪审员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受到当事人和法官的一致好评。
一、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四年来通过不断强化业务学习,袁宗利同志的陪审工作已从初期的“陪而不审”发展到现在的积极参审。袁宗利同志担任国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15年,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与企业法律顾问有很大不同,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知识主要强调民商法方面,同时,思考问题主要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因此,无论是法律知识还是思维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受制于这一局限性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初期,袁宗利同志往往不敢大胆发表意见。经过总结,袁宗利同志认识到仅仅凭热情并不能干好陪审工作,于是,袁宗利同志下了很大功夫学习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方面的知识及相关法理,大力拓展法律知识面,提高综合法律素质,同时,袁宗利同志还积极向法官学习请教,一方面努力增强自己的审判实践知识,另一方面积极转变思维方式,形成符合陪审员居中裁判身份的思维方式。经过努力加强学习,积极转变思维方式,袁宗利同志参与审判活动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他也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参与案件各个环节的工作,他的意见也越来越具有针对性,也越来越受到法官的重视。通过对案件的实质性参与,他不仅对陪审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也充满了成就感和自豪感,参与陪审工作的热情被大大激发出来。
二、严格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袁宗利同志深深认识到,担任人员陪审员是人大赋予的职责,担负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神圣职责。因此在工作中,他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审判工作中,他除了和法官一起积极履行居中裁判的职责外,还利用自己人民陪审员这一特殊角色,积极与当事人交流沟通,倾听当事人意见,从普通百姓的角度向当事人解释法律,开展释法工作,用法理和情理来说服当事人,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008年,在参与审理一起人身伤害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杨某因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致邻居王某轻伤,被起诉到法院。在庭上,杨某态度强硬不愿赔偿伤者,非让法院判决,杨某的行为令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受害人王某异常气愤,合议庭两名法官多次调解无效。此时,袁宗利同志积极利用自己人民陪审员的特殊身份,休庭期间用拉家常的方式与杨某进行交流,了解到杨某因家庭困难担心无法全部赔偿,如果赔偿其中大部分,剩余少部分无法赔偿,依然要追究刑事责任不划算,干脆坐牢。而受害人王某并不希望杨某承担刑事责任,只希望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解情况后袁宗利同志及时向法官反馈情况,法官和他向王某讲了被告杨某的担心,也讲清楚如果不顾客观的现实情况,一味坚持,那将很难顺利得到赔偿,双方又是多年邻居,将来还要天天见面,被告内心也知错了,各退一步,对双方对家庭都好,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四年来,经过袁宗利同志陪审的130多起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发还重审,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0%,并且无一上诉。
三、始终严于律己,坚持秉公执法
袁宗利同志所在企业原有法律顾问四名,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只剩他一人,企业本身的法律工作异常繁忙,但是袁宗利同志觉得每一次陪审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所以倍加珍惜,无论工作再忙对于法院安排的陪审工作始终积极参加。2009年8月12日,陈仓区人民法院通知袁宗利同志参加一起刑事案件的陪审,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此时袁宗利同志左手骨折正在住院治疗,接到法院通知后,袁宗利不顾家人和医生的坚决反对毅然前去参加陪审。当袁宗利同志忍着疼痛、打着绷带出现在法庭上时,令法官十分惊讶和感动。
在陪审工作中,袁宗利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秉公执法,做到清正廉洁,维护司法公正。2008年8月袁宗利同志参与审判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一方当事人的父亲是袁宗利的父亲的老领导,对他父亲有知遇之恩。这位当事人通过袁宗利同志他父亲找到袁宗利,要求袁宗利在审判中对他予以照顾,袁宗利同志当场严词拒绝。为此,很长一段时间袁宗利的父亲对他不予理睬,后来经过他不厌其烦的向父亲说明陪审员工作制度和要求,父子俩才和好如初。袁宗利同志始终能正确对待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
四、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四年的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历,使袁宗利同志的综合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对他自己的本职工作也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几年来,他大力开展所在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司依法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水平,提升公司员工法律素质。他所负责的普法工作2006年被评为区级先进,他本人也于2007被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评为优秀法律事务工作者,做到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年来,袁宗利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他坚持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贯彻司法为民的要求,为推进司法民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达到了一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的标准。2009年12月1日,袁宗利同志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