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把自己的热血和生命献给小岗村群众的好干部沈浩,还是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4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深刻内涵的好法官陈燕萍,他们身上都处处体现出对老百姓真真不倦、尽职尽责的深情厚意。基层村支书沈浩用自己的行动换来了乡亲们的三次血手印的挽留,而法官陈燕萍则用她那洞察秋毫的细心、不辞辛苦的耐心、不偏不倚的公心、为民解忧的真心换来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
通过学习沈浩同志和陈燕萍法官的先进事迹,我们不能不为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所感染。他们自愿扎根基层,立足本职岗位,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告诉人们,人民群众需要和拥护什么样的干部?需要和支持什么样的法官?
首先,他们共同怀有一种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情----爱民之情。沈浩主动放弃省城繁华的安逸生活,胸怀富民之志,义无反顾地与小岗村老百姓吃住在一起,一把水、一把汗带领村民脱贫致富。陈燕萍扎根基层法庭,甘当平民法官,一干就是14年,甘当平民法官,心拥为民之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深知司法为民不仅是居高堂之上用生硬的法条定纷止争,而更应该走进田间地头、厂矿、学校,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百姓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案件事实,用群众乐于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积极投身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其次,他们共同拥有一颗强烈的责任心----为民之心。不论是沈浩,还是陈燕萍,在他们身上都时时刻刻闪耀着一股强烈的为民责任心。沈浩刚到小岗村,他犯过难、生过病、挨过打,面对经济发展困难,他日思夜想,虚心请教,奋勇向前,没有退缩。当选派期限结束时,面对小岗村乡亲用世界上最纯朴的按血手印方式让他留下来时,我们还能怀疑什么呢?这是对他全心全意为人民着想,时时刻刻为群众谋利益的高度肯定。陈燕萍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她深知虽然自己办的案件都是普普通通的离婚类小案件,但对每个打官司的老百姓而言可能是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接触法院、接触法官,案件最终处理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感知和信任,更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因此,她要求自己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来调解。她用自己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倾听和贴心的话语贴近群众,最大化的发挥司法能动性, 深入群众之中,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不但做到案结事了,而且把司法为民延伸到法庭之外,她用慈母般的柔情、儿女般的孝心、姐妹般的亲情化解了一件又一件群众纠纷,做大量的“份外事”, 用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将当事人心中的伤痛抚平,法律无情人有情,既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更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馨。
还有,他们都怀有一颗平常心。沈浩同志将最艰苦的基层当做磨炼自己人生的熔炉,陈燕萍同志扎根基层,把解决老百姓琐碎的矛盾纠纷当做自己神圣不可推卸的职责,十几年如一日,持之以恒,正如她所言:农村法庭也许是最适合自己的岗位。法官不是官,决不能摆官样。她是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每个人只有调整好心态,对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有一个科学准确的定位,那么面对任何更复杂更困难的事情,也会感觉到知足,也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沈浩和陈燕萍是我们新时期基层干部的杰出代表,通过学习他们的事迹,我更加坚定了将群众满意作为自己工作航标的信念,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将自己锻炼得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