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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勤耕耘 硕果累累
陈仓区法院2009年多项工作受到表彰
作者:陈仓法院 王静 赵恒  发布时间:2010-02-01 16:58:49 打印 字号: | |
  2009年,陈仓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区人大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多项工作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省级表彰(八项):

  2009年2月,我院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12月,我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2月,我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图书馆(室)建设先进单位”。

  2009年12月,我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10月,我院在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中被省高院予以表扬。

  2009年4月,我院坪头法庭被省高院评为“五好人民法庭”。

  2009年4月,我院刑事审判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刑事审判庭”。

  2009年11月,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08-2009年度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

  市级表彰(五项):

  2009年1月,我院被市综治委评为“平安(治安)模范单位”。

  2009年1月,我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司法统计先进集体”。

  2009年10月,我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立案暨信访文明窗口”荣誉称号。

  2009年12月,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执行二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各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2009年12月,我院图书室被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区级表彰(八项):

  2009年3月,我院纪检组被陈仓区委评为“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4月,我院被区综治委评为“2008年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2009年4月,我院刑事审判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4月,我院被区维稳办评为“2008年维稳工作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09年6月,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08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2009年6月,我院党支部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2008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党支部”。

  2009年9月,我院在陈仓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信合杯”区级机关及系统运动会中男子拔河获第三名,男子篮球(机关组)获第三名。

  2009年12月,我院被区政府表彰为“二00九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在新的一年里,陈仓区人民法院将以取得的各项成绩为起点,戒骄戒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着眼于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陈仓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全国模范法院”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蔺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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