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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霞霞与蒲永鹏离婚纠纷案
作者:陈仓法院 贾村法庭  发布时间:2010-02-01 09:14:07 打印 字号: |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定于2010年2月1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陈霞霞与被告蒲永鹏离婚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付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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