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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法院召开2009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作者:陈仓区法院 张杨  发布时间:2010-01-26 17:22:17 打印 字号: | |
  • 陈仓区法院2009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现场
  • 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 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晓阳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文科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为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表彰先进,1月25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召开了2009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全院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文科,区人大副主任王全录、区政协副主席崔晓炜应邀出席了会议。在会上,副院长黄炳宪代表院党组作了2009年工作报告。副院长张岩宣布了2010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点。纪检组长张彦俊宣读了表彰决定及通报,对该院一年来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会议由副院长韩斌林主持。

  陈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晓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于如何做好2010年工作、争创“全国模范法院”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在如何更加有效地保障和服务大局的问题上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四件大事”、“五个跨越”目标任务,定好位、服好务。要在如何确立法院工作评价标准的问题上解放思想,以党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绩的根本标准、终极标准,做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高效、经济、受尊重的官司。要在如何把握审判独立的问题上解放思想,正确理解我国的司法独立与西方司法独立的根本差别,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采取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真正体现司法的人民性。要在如何选择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上解放思想,准确把握和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办案原则,坚决纠正一味强调判决而忽视调解、盲目地追求调解而放弃原则两种错误倾向,进一步发挥以审判协理机制为载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指导其他矛盾纠纷化解主体参与到工作中来,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在如何树立科学的审判工作机制上解放思想,从“以法官为中心”转变为“以当事人为中心”,从“被动司法”转变为“能动司法”,从“坐堂问案”转变为“上门服务”,从“完成办案任务”转变为“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审判工作促进人际关系改善,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强化管理,规范行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到“自身硬”、 “善管理”、“敢担当”,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达到增强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效果。要加强制度建设,在不断健全制度体系的同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注重管理细节,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制定精细的、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从小处、细微处入手抓管理、抓落实。要提高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实现法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办公网络建设,完善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提高水平,走在前列。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的各项决定,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大兴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种作风,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司法廉洁。要进一步增强团结意识,努力摆正心态,做到分工不分家、行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全院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政治上有高度、思想上有深度、工作上有力度、做人上有厚度”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努力开创陈仓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全国模范法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文科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区法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区委、区政府对区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完全满意。通过进一步分析当前形势,张文科书记强调,法院干警要顾大局、不争论、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继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为争创“全国模范法院”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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