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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承诺
作者:陈仓法院 高娟萍  发布时间:2009-12-23 09:52:26 打印 字号: | |
  成为一名法官时,我曾经庄严的承诺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可一名法官,同时也是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也有七情六欲,也会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牵绊。绝对忠实于宪法与法律的是法律的机器,不是有血有肉的法官。法官怎么才能把自己内心的感情和思想表达到恰到好处,让法律的精髓真正的通过法官体现出来?那么我觉得法官应把自己的感情、思想品德融入法律中,领悟法理,具体体现于司法实践,贯穿于具体承办的案件中,才是做法官的境界。

  要做到让每件承办的案件当事人胜败皆服,我认为这只能是我们一个理想的追求。但可以真真切切做到的是将自己的感情、思想品德以恰好的方式呈现于案件中,把自己的真诚、善良、公正写进当事人和周围人的心中。用真诚力求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用善良感知当事人的真实心声,用公正评判案件,彰显法官的高尚品德,践行法律的神圣和权威。

  “法官一次不公正的裁判胜过十次犯罪”,可见法官的执法不容许有一丝一毫的疏忽与瑕疵。日渐完善的法律,社会进步发展中呈现纷繁复杂的矛盾,给我们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法官有高尚的品德,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以高尚的品德,发乎于内心的真诚、善良、正直,彰显一名法官的尊严。一贯的公平与正义,从不松懈的坚持做一个好法官。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兑现当初成为法官时的那个承诺。
责任编辑:梁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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