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8日,区委办对参加全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歌演唱会”进行了表彰,近日对表现突出的陈仓区法院张岩等14名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
国庆前夕,在全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歌演唱会”活动中,陈仓区法院参加演唱的14名同志,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积极参加陈仓区合唱团排练活动,从8月中旬开始到9月末, 40余天无一人缺席和迟到。辛勤的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2009年9月24日,“宝鸡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歌演唱会”在市体育馆举行,陈仓区合唱团表演了《祖国颂》、《香格里拉》两首歌曲,阵容强大、歌舞优美、声情并茂,获得了全场观众和评委的一致好评,荣获全市红歌演唱会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