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雨水过后的麟游山区,由于气温较低,山上出现了罕见的雾凇景观。只见雾凇遍布幽谷,“梨花”满树开放,展现出一派玉树琼华的北国风光。 在通往九成宫镇的山路上,两辆标有“法院”字样的警车碾着薄冰,一路颠簸地缓缓行驶近三个小时后,到达了陕西富帮信念药业有限公司工地——这是一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物所在地。
这是陈仓法院执行局精心组织的一次清理积案活动。2006年8月,家住陈仓区的赵某与岐山县的段某协商达成口头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由段某租赁赵某部分建筑设备,租费以实际使用机件和时间为准结算。后段某依约使用了赵某的建筑设备,却因工程停工及拖欠费用,未返还赵某设备。赵某起诉后,陈仓法院经审理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但段某因种种原因无法履行返还设备的义务,赵某随向陈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段某拒不出面的情况下,两赴麟游找到了执行标的物搅拌机等涉设备,依法实施了查封。为防止保管人转移设备,经过精心部署,2月19日,法院组织四名执行干警及两名法警驱车一百余里,来到被查封标的物所在地。在被执行人和保管人拒不到场的情况下,依法函请麟游县法院执行局协助和见证,租来车辆。在找不到装卸工人的情况下,干警们发扬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将近五吨搅拌机等涉案设备装上汽车,并护送出麟游县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一件跨区执行的积案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