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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十佳法官”候选人 张亚萍
作者:政工科  发布时间:2008-12-31 20:37:08 打印 字号: | |
陈仓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亚萍

  张亚萍,女,中共党员,现任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亚萍同志于1987年起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她把全部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从不知疲倦,兢兢业业,无怨无悔。2005年7月任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至今,她团结带领全庭法官,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29件,审结799件,结案率96.4%。她所带领的刑庭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一名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她本人2002年当选为中共宝鸡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007年当选为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呕心沥血办铁案 克己奉公履天职

  陈仓区法院刑庭承担全区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执掌者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大权。责任重如泰山,必须慎之又慎,“把关”就成了她的重大使命。多年来,张亚萍时时刻刻铭记这一点,未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懈怠。

  张亚萍常讲“刑事案件要办成铁案。这样才能确保案件质量 ,才能确保司法公正。”如她审理的被告人姜保林破坏电力设备一案,在办案过程中她发现被告人姜保林年龄有疑点,但户籍证明上记载的年龄显示姜保林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为了排除疑点,她冒雨前往当地调查取证,经反复查证,原来姜保林之父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故意将姜保林的出生年月日与其姐姐的颠倒。事实查清后,由于姜保林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审判刑事案件,除了严把事实证据关,还要严把定罪关。被告人刘建林、董宝柱、杨月明、李云科一案,刘建林、董宝柱、杨月明、李元科经预谋,在虢镇佳美家超市门口,冒充公安人员将刚刚贩卖完毒品的陈德平拉到其车上,刘建林从陈德平身上搜去现金2700元。后又将陈德平拉至陈仓大道偏僻处,以将其带到公安机关相威胁,让其缴纳罚款。四被告人跟随陈德平到其租住处,陈德平取出银行卡后,到银行取出现金6000元交给了跟随其后的刘建林、董保柱。公诉机关以四被告人冒充公安人员抢劫,应在十年以上判处有期徒刑提起公诉。张亚萍指出,被告人刘建林、董保柱、杨月明、李元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公安人员,以陈德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处罚相威胁,将被害人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应系敲诈勒索罪,本案经合议庭评议、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张亚萍庭长的观点是正确的,遂以敲诈勒索罪对四名被告人判处了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案件质量。

  宽严相济,不枉不纵,法外有情,是张亚萍办案的一个特点。被告人贾金虎、张宏忠盗窃,转移赃物一案,贾金虎系累犯,在短短二个月时间里,流窜至9县区,19个乡镇,采取撬门扭锁等手段,先后盗窃了111户村民,赃物价值15000余元,其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张宏忠明知系被告人贾金虎盗窃所得的3000元赃物,而为其转移,经审理后认为已构成转移赃物罪,但系初犯,从犯,认罪态度好,案发后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贾金虎,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判处缓刑。她审理的杨卫东等十三人抢劫一案,除一名被告人年满十八周岁,其余十二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最小的刚满十四周岁,还有两名系在校学生。她在审理该案时,面对一个个稚气未脱无知的罪犯,她的心痛了,她在思考,这些人和自己的儿子年龄相当,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除了办案开庭、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外,还应该再做点什么?她对每一个失足少年的家庭背景、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深知读书的学校、老师的评价了解之后,逐个进行教育挽救,使被告人及监护人深受感动,表示决不辜负张庭长的一片苦心。后除出对四名主犯判处实刑外,其余九名被告人在落实帮教措施后,均被从轻判处缓刑。

                              精心调解促和谐 率先垂范办大案

  她注重通过灵活手段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充分保障被害人人身、财产权益,取得了较好效果,共审结各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2件,其中调解结案81件,调解结案率达72.3%,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被害人因调解结案实际获赔金额215.39万元(其中2008年1-6月审结刑附民案件21件,调解结案18件,调解结案率85.8%,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呈现了调解多,判决少,服判息诉多,缠诉上访少,判前履行多,强制执行的少的良好局面。通过调解工作,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迅速彻底地解决了群众之间的纠纷,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0年,她主审了原宝鸡县金河农协宝鸡办事处资金融通部经理杨凤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被告人杨凤翔在在三年多时间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亿元,其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使数千人受害,一度引起上访、游行,市委、市政府为处理其后续事宜也付出了巨大代价,杨凤翔能否受到法律严惩,人们拭目以待。由于杨凤翔是资金融通部经理,一些人认为杨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犯罪也是单位犯罪,张亚萍提出,虽然吸收公众存款是杨所在单位的犯罪行为,但由于该单位已自行解散,杨作为主管人员应依法予以追究,后杨凤翔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惩罚了犯罪,安定了民心。

                              努力学习强素质 衣带渐宽终不悔

  张亚萍深知作为一名法官,要想更好的为党、为人民工作,仅有忠诚和决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刻苦钻研业务,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她常说“合格的法官不是终身的。过去是不进则退,现在是慢进则退,不进将会很快被淘汰,昨天的合格法官今天不一定合格” 。熟悉张亚萍的人,都无一例外的会发现她除了工作和学习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爱好。她从迈进法院的那一天起,就如饥似渴的钻研法律知识,后又先后参加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在职专升本、研究生学习,探究立法本意,掌握法律精髓,不断提高个人能力,不断更新思想、思维方式和知识,不断适应新环境,努力把新的工作做好。

  天道酬勤,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多年的刑事司法历练和审判实践,实现了她常说的“作为一名法官,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高超的审判技能和完整的人格魅力”的诺言。她靠渊博的法学知识、精湛的审判技能、丰富的审判经验和高尚的人格品质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赞誉,成为刑事审判战线上的排头兵。

  两袖清风品高洁 公正司法尘不染

  古人云:欲影正者先端其表,欲下廉者先正其身。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是法官必须具备的职业操守。张亚萍作为一名庭长,对此深信不疑。他担任庭长后,丝毫没有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深知手中掌握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更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始终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才能无愧于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光荣称谓。她始终把“慎欲、慎独、慎微”作为自己廉洁执法的座右铭。她儿子上大学,家里经济负担比较重。但她始终没有为金钱和现实的困难而动摇过法官的职业信仰,没有违背法官的职业道德,始终做到说情不动,请吃不去,送礼不受,而且从不在办公室之外接待当事人及辩护人,始终坚持清正廉明,秉公执法,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法官的高尚情操。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她不畏压力,不唯私利,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多年来没有为任何一件案件说情,也没有出现一件错案,人情案,关系案,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春夏秋冬,寒暑交替,张亚萍同志对党的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始终没有改变,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始终不减。她始终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不平凡的业绩,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高尚追求和崇高品德。

责任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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